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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我心目中的好导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历史文化学院  审稿:文宣   来源:历史文化学院  发布时间:2023-03-24   阅读量:

   根据研究生院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相关通知和要求,为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一批学高身正、深受学生爱戴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典型,学院决定开展“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现将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若干名,学院择优推荐1人参加校级层面评比。

二、参选条件

参与推选的候选人应为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在编在岗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研究生导师的年限在2年以上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2.师德师风高尚。履行“立德树人”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对学生的学术研究给予经常性的有益指导,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并积极为研究生学术水平的提高提供环境,创造机会。积极对研究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就业督导,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评选流程

1.广泛推荐

可采用学生自由推荐、课题组推荐、党支部推荐、班级推荐等方法,推荐人需主动与被推荐导师充分沟通,了解教师的基本情况,征得导师本人同意。

2.资格审核

学院负责对广泛推荐环节的导师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拟推荐导师不符合参评条件,或存在学术道德、学风评价等方面有疑义的,将立即取消其资格。

3.材料提交

所推荐参选“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的导师,由“导师代言人”团队提交以下资料:

①《“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推荐表》;

②推荐导师一寸登记照;

③推荐导师生活照3张;

④推荐导师个人事迹简明版(500字以内)及推荐词(200字以内);

⑤“导师代言人”团队名单;

3月27日下午16:00前,打包提交至历史文化学D600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心目中的好导师+导师姓名”命名,并发送至邮箱:2075866244@qq.com(联系人:丁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学院评审

学院研究生会根据本院“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细则,组织全院研究生民主投票选出拟推荐教师代表。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推选结果,并最终确定1名“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候选人参与校级评选,并在院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

五、宣传报道

  评选活动结束后,学院将进行宣传联动工作,对学院“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获评者展开宣传报道,营造立德树人、尊师重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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