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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学通社管理试行条例(草案)

作者:xuegong  编辑:  审稿:文宣   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2004-11-25   阅读量:


历史文化学院学通社挂靠学院团委,是学院对外宣传报道的重要学生机构。为了保证我院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宣传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通社记者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努力搞好工作。经过历史文化学院团委审议,结合学通社内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学通社记者的基本要求

1、坚持学院团委的领导,对国家、民族、学校有着深厚情感,拥有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注意自身品德修养,树立为学院、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2、忠诚于新闻事业,拥有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具有一定的新闻写作基础和交际表达能力,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术,对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细致的态度。遵守本社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自我,锻炼自我,加强理论学习与人际沟通,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3、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无旷课、“挂”课情况。

4、爱惜公共财物,坚持参加例会和每周签到,有事须提前向常务副社长请假。

 

   二、人员管理

1、实习记者须按规定到院学工办轮流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签或代人签到。原则上,由轮到签到的人负责当天的新闻报道,具体情况可自行协调。

2、由于04级实习记者对相关工作和学院环境还不够熟悉,经内部协商,采取分组带队引导方案。即一名老记者带队两至三名实习记者,主要负责其新闻发掘、修改、发送等相关帮助。                                 

3、学通社定期召开例会,每两周进行一次,开会时间定在周二中午12:30,地点在综合楼1207教室。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会议主要是沟通信息,并对近期工作作出部署。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做好相关记录。每次学通社将备有考勤记载。

4、实习记者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文章发表的出处采取不同级别的工作积分。凡无故不参加签到、例会的,将实行扣分。(注:省极校外刊物加10分;校园网首页加8分;校报和院刊加5分;湖大在线和青春飞扬加3分,院网站加2分,一次不到扣1分。)

 

   三、奖惩与考核

1、本学期将根据积分表和上级评价,在见习记者中吸纳表现突出者为学通社正式记者,颁发聘书和记者证。

2、对学通社记者的考核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院每学期进行一次新闻宣传骨干的评选工作,对成绩显著的进行表彰和奖励。

 

 

历史文化学院团委学通社

200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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